应征入伍 首页 >  应征入伍

福建:大学生入伍今年“福利”更多

发布时间:2013-10-11

从2013年起,我国征兵时间统一由冬季调整为夏秋季,即从8月1日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新兵入伍,9月30日征兵结束。此举使征兵时间与大学生毕业的时间更好地衔接,为大学生开通了从“校门”到“营门”的直通车。昨日,我省召开2013年全省高校征兵工作视频会议透露,今年征兵政策除了时间调整外,还有一些新的变化,为入伍大学生提供更多“福利”。

  这些新的变化包括:学费补偿代偿实行“当年先行拨付,次年据实结算”,将先行垫付,并将往届毕业生也纳入补偿范围;大学生退役复学后,入伍经历可作为实习经历,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国有企业招录、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配备、村居“两委”班子选举等。据悉,具体的有关就业、学费补偿、学籍管理等优惠政策,将于6月底正式出台。

  据悉,今年征兵的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大学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应征,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应征。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尚未入学就读的学生,以及正在高校学习的学生应征并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此外,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在年龄要求方面,男青年为2013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3年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政治条件、体格条件等详情,请登录福建国防教育网:http://mil.fjsen.com/查询)(海峡都市报记者 李薇 实习生 叶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