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04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公布要求》和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辽宁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试卷评阅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20﹞115号 )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成绩复核申请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初试成绩查询
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成绩复核申请时间:2021年2月26日12点至2月28日17点;对初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请在此时间段内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请方式
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认为确有复核的必要,请登录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 http://47.104.177.254:5117/ASPX/Student/StuLogin.aspx,复制网址到浏览器),登录后点击成绩复核申请,勾选复核科目,并按要求正确填写《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21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申请表在成绩复核系统页面下方下载),填写本人各项信息。考生信息填写完毕后,将申请表转换成PDF格式文件后在系统回传处提交。
未在申请表指定位置插入本人二代身份证正面照片者,我校将不予受理成绩复核申请。
我校不接受现场成绩复核申请或咨询工作。
(三)复核内容
根据有关规定,成绩复核只核查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加分错、登分错,不重新评阅答卷。
(四)受理及结果反馈
统考科目由学校报省招考办进行复核,自命题科目由学校组织专人复核。复核结果将于3月6日向考生反馈,考生可通过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的成绩复核结果查询页面进行查询。如发现初试成绩有误,学校将电话告知有关考生,成绩无误者不再单独通知。
三其他
期待各位考生的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