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13
一、配套补助方面
1.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境外著名大学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与福州市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1年后给予每人1.5万元人才奖励。
办理渠道:各县(市)区人才服务窗口,咨询电话:0591-83336454。
2.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境外著名大学全日制毕业生,所学专业对应的学科门类为工学,到我市规模以上企业工作的,按企业税前支付薪酬50-60%的标准发放企业聘用补助,累计补助不超过3年。
办理渠道:市引进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1-83336454。
3.对全日制本科到长乐区工作,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3个月后按1000元/月发放交通补助。
办理渠道: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八条措施》专门服务窗口(窗口序号为6号),咨询电话:0591-22055039,28925350
二、住房保障方面
4.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在我市四城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落户的,可申请入住45、55、65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或申请购买50、60、70平方米安居型限价商品住房(市场价7折)。
办理渠道:通过“榕e社保卡”手机APP申请,咨询电话:0591-83853051。
5.在我市四城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落户满1年的,可申请享受30、40、5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期为5年。
办理渠道:通过“榕e社保卡”手机APP申请,咨询电话:0591-83853051。
三、落户方面
6.不设学历、年龄、就业创业限制,外省市人员均可申请在我市落户,六县(市)、长乐区人员均可申请在五城区落户。
办理渠道:我市辖区内派出所。
四、短期住宿方面
7.福州五城区以外毕业三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或来榕游学的国内外在校生、台湾青年,有意来榕求职创业、实习见习的,可申请我市人才储备中心、高新区、滨海新城最长3个月的短期免费住宿。
办理渠道:关注“福州人社”微信公众号,选择微人社→人事人才→延伸服务→住宿申报,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咨询电话:0591-83849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