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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2021年公开招聘党群工作者(原村级全职文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7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园区)的党群工作力量建设,经研究,现就开展平潭综合实验区2021年公开招聘党群工作者(原村级全职文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党群工作者:107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

6.具备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类别不限)文化程度;

8.平潭户籍(或籍贯),在岚、在编且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区属国有企业正式员工(不含劳务派遣性质)配偶可参照平潭户籍资格报名。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考录后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考录后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我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我区在岗的村级全职文员;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0.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事项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

2.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必须在2021年4月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报考者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3.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和聘用资格。服务期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机关同意方可报名。

4.以上与户籍、年龄、辞退、现役等有关的资格条件的计算均以2021年4月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方法

(一)报考流程

1.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可直接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报考。每个考生只能成功报考1个岗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2.网上提交个人报考信息:报考者于2021年4月22日9:00至4月28日17:00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提交个人信息及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标准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考生报名时需使用支付宝人脸识别功能,扫描二维码进行实名认证。

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各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上述网站查询初审结果。

4.申诉审核:2021年4月23日9:00至4月29日17:00,报考者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及时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的申诉通道提出复审申请,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申诉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5.考试确认:5月6日9:00至5月8日24:00,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应登录报考网站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

6.打印准考证:完成考试确认手续的报考者,于5月25日后登录上述报考网站,在线填写《安全考试承诺书》后,方可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进行考试确认或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造成无法打印准考证的,不得参加笔试。

(二)注意事项

1.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公告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公告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说明并进行资格审核,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相关问题请咨询招聘单位。
    2.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尽早上网报名,防止出现网络拥堵无法成功报名,错失报考机会。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卷面分为100分。《综合基础知识》范围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

2.笔试时间:5月29日(星期六)9:00-11:00

    3.笔试地点:暂定平潭综合实验区,具体地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明。

4.开考比例:此次招聘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3设置开考比例。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情况特殊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区党群工作部研究同意后另行公告。

5.笔试加分:按照有关规定,将为符合政策的各类人员办理笔试加分手续。办理时间为另行通知。

笔试加分对象包括:

①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我省省级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我省报考者,并于2021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②平潭籍退役运动员、平潭籍退役士兵、驻岚部队随军干部家属;

③我区农村二女户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

④我区公共事务助理员转聘工作中期满不再续聘的人员。

具体加分办法按省、区有关规定执行。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上述考生所需提交材料等具体事项将在福建考试报名网上另行发布相关公告。

6.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笔试后1个月内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查询。

7.拟体检人选确定: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选按岗位笔试成绩1:1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若出现同一岗位末位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则加试一场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拟体检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资格复核。对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选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主要审核报考者的学历、户籍等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在职人员应征得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核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确有困难无法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最迟可于考察前提供,否则取消相应资格。根据资格复核结果正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场复检或非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已安排当日或当场复检的项目,以当日或当场复检的结果为准,不再申请复检。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在约定期限内完成体检。

3.岗位递补。因体检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取得的成绩,采信有效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仅适用于本次党群工作者招聘)。

(二)考察

考察人选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1:1确定。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因考察缺席、临时放弃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六、聘用

(一)拟聘人选从笔试、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福建考试报名网、平潭综合实验区门户网站等渠道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与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二)正式聘用前将组织择岗,按岗位笔试成绩高低由考生本人依次择岗,确定拟聘人员的具体派驻农村(社区、园区)。

(三)新聘党群工作者(原村级全职文员)按照《平潭综合实验区村级全职文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新聘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试当天必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闽政通APP)、并佩戴口罩进入考点。对于健康码为“橙码”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对于“橙码”但考试报到时无法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试。

(二)结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若因疫情发展形势需适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必要调整的,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将及时在相关网站发布补充公告,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并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顺利参考。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平潭综合实验区门户网站(http://www.pingtan.gov.cn/)和平潭党群工作部微信公众号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或通过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同时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招聘单位联系,如因无故关机、换号、无人接听、无信号等无法联系,造成的责任自负。

有关招聘单位具体招聘岗位问题、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本次招聘工作由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统一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负责考务组织工作。招聘工作政策、考务咨询等方面问题,请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联系。

咨询电话:党群部组织处     0591-23165765(政策方面)

区人力资源中心 0591-23165699(考务方面)

                  金井片区            0591-23128889

                  海坛片区            0591-62881036

                  君山片区            0591-23133855

                  苏平片区            0591-86160287

开通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本公告由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