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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8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制法官助理、司法录入员及综合办录入员、协警若干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数量

1、聘任制法官助理若干名(男女不限);

2、司法录入员及综合办录入员若干名(男女不限);

3、协警若干名(仅限男性)。

(二)基本条件

    报名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法院工作,吃苦耐劳,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服从工作安排;

2.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掌握办公软件,能准确快速进行文字和数据的录入编辑;

3.年龄为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12月1日以后,2001年11月31日以前出生),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学历及专业要求:(1)聘任制法官助理岗位需要大学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可不受专业限制且优先;(2)司法录入员岗位需要大专及以上学历, 法学类专业优先;(3)综合办录入员岗位需要大专及以上学历,新闻类、汉语言文学、文秘专业,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4)协警岗位需要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公安类院校毕业优先;

6.符合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的;(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3)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的;(4)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工作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及其派出人民法庭。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定于2022年4月20日至5月15日(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采用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email protected])的方式,报名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通过网络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通过网络报名者,可先提交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待现场确认时,提供原件核对。

(二)面试

    经初步的资格审查,我院将通知应聘者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聘用

    面试合格人员将安排健康体检,体检合格人员由我院政治部进行政审,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经我院研究确定后,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人员性质和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最低服务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工资待遇按照《福州市晋安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用工人员暂行管理办法(试行)》(榕晋委办[2015]67号)规定执行。

    报名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五楼政治部(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193号)

    联系电话:0591-38122697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陈女士


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