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8
补贴对象:
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2023年度技工院校毕业生。
补贴条件:
1.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到我省中小微企业就业,并与企业签订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
2.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首次参加我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之前需无相关参保缴费记录)。
3.申领时已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满3个月(2023年毕业的需在取得毕业证书日期之后计算)。
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3个月岗位补贴(一次性发放3000元/人)。
受理期限:
截至2024年3月31日
申领方式:
携带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前往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或通过“福建省12333公共服务平台(220.160.52.229:12333/ggfw/#/portal-module/index)-个人服务-社会保障-失业保险-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线上渠道申领。
注意事项:
1.已享受2023年度新增岗位补贴的大中专毕业生,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补差发放。
2.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
3.经办机构审核时符合条件人员需正处于参保缴费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