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16
根据工作需要,寿宁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就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条件
1.招聘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年龄在21周岁至40周岁之间;能熟练使用寿宁方言。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2.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1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用工单位 | 招聘 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年龄 | 专业 | 性别 | 其他任职 要求 |
寿宁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 办公室 | 1 | 大专及以上 | 21周岁-40周岁 | 专业不限 | 不限 | 有工作责任心,能胜任工作岗位。 |
二、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含资格审查):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2日
考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至2024年5月2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地点:寿宁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楼副局长办公室
报名电话:0593—553091213850326869(吴女士)
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
应聘者应在2024年5月22日17:00前,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并于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2日17:00前,及时提交个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关证书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送至资格审查地点(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应聘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应聘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应聘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笔试、面试
1.笔试、面试:应聘者初审合格后,将组织笔试、面试考核,择优录取,由寿宁县人民政府信访局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岗位要求和特点,采用公共题笔试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薪酬待遇及用工方式
1.薪酬待遇:参照局里相关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标准发放。
2.聘用期1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关系。期满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
五、考核及聘用
通过考核的人员与寿宁县人民政府信访局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对应聘者进行体检和考核时,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在进入该岗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整个应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3.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4.本公告由寿宁县人民政府信访局负责解释。
寿宁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4年5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rlzy.rsj.ningde.gov.cn/web/frontends!enterPage?forwardpage=zxDetail&articleid=20240515008629